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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上半年武汉工商学院自考助学班学位证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5 20:49 浏览次数:42次
武汉工商学院自考助学班毕业生: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予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与学校普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标准保持一致。2026年上半年武汉工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本科毕业生申报成人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的工作现已启动,请2025年12月份毕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依照如下要求进行学位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成绩要求

1、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自考生所学课程的考试成绩需全部合格。
     2、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三门专业核心课)和论文成绩:自学考试学位课程的平均成绩≥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毕业论文成绩≥75分。
     3、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授予条件方可。若考生在他校取得的英语四级成绩,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开具成绩证明书,并一并提交考生本人注册的账号和密码。
   (二)申请有效期

已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效期为申请本科毕业后的6个月内。

(三)不予授予情况
    1、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但所获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生若未在应届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考虑到本科正常学制为四年,自入学起不得超过5年),同样不符合学士学位的申请条件。

2、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学位课程未达到学士学位课程成绩的要求。

3、外语水平未满足规定要求。

4、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且毕业时仍未解除。

5、因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而受到纪律处分。

6、本科毕业论文未能通过学校学术委员会及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抽检。

7、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况。 

8、其他具体事项请参考《武汉工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网地址:https://www.wtbu.edu.cn/jxjy/2023/0201/c3024a112284/page.htm
     二、申报学位证书流程
    (一)申报学位证书需提交的资料

1、考生填写并提交两份“武汉工商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模版见附件一)。两份申请表上所贴照片必须与所提交的电子照片一致,均为同一底片的两寸蓝底彩色免冠正面登记照。

2、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要求身份证复印清晰,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3、考生成绩单(即“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CET4成绩报告单(外语水平(英语四级)成绩要求与学校每年度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外语水平成绩标准相同,预估分数在380分以上)或CET4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考生提交的是CET4证书,还需提供学校考务部门(考生取得CET4级证书时所在的高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一份。

6、蓝底登记照电子版(格式要求:JPG格式,120*160,10K以内,以身份证号命名)一份(用于学位证书上网)。

7、两张两寸蓝底彩色免冠正面登记照(照片最好与考生本科毕业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板,以方便主管教育部门审核)。

8、学位证书申报表电子版(具体填写模板见附件二)。

9、按照学院要求,提交第一轮本科申报毕业已通过的毕业论文以及论文查重报告(查重率须低于10%)的电子版各一份,同时要在导师意见的指引下按时完成第二轮学位论文的修改相关工作(签订《承诺书》(附件三))。

10、学位评审费用500元(注:若考生申请学位证书提交资料中存在虚假资料导致考生无法申报学位证书,则该项费用不予退还!)。
(二)申报学位证书资料的提交时间

1、学位申报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截止。

2、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

3、提交资料地点:武汉工商学院黄家湖校区弘博德3楼330办公室。

4、咨询电话:15392867616。

5、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学位申报,考务部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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